
阳春讨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典型的劳动关系及保险纠纷。
基本案情
2025年4月17日,当事人陈某某在某矿业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被现场掉落石块砸伤,先后住院治疗6个半月并接受两次手术。该公司未依法为陈某某缴纳工伤保险,双方就工伤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因多次催要赔偿款项均无结果,陈某某于2026年3月13日向县综治中心人社局窗口提交仲裁申请,请求依法裁决该公司支付相应工伤待遇。
调解经过
县综治中心综合受理窗口第一时间登记诉求并指派人社局窗口依法办理。人社局窗口经审查后予以立案,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仲裁员认真核查工伤事实、诊疗记录等证据材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厘清双方权责,同时采取“情理法”相结合方式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认真听取职工诉求、安抚其焦急情绪,讲明法律保障渠道;另一方面与企业负责人反复沟通协调,向其释明拒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法律后果,劝导企业主动履行用工主体责任。经依法审理和居中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现场签订调解协议。后续工作人员及时跟进履约情况,并对双方开展回访,当事人均对化解结果表示认可,该矛盾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启示成效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劳动关系及保险纠纷,通过综治中心统一受理、人社部门依法仲裁、庭审调解同步推进,实现了矛盾纠纷高效化解、群众权益刚性保障。